关于做好学院第二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9 浏览次数:0

苏联院教〔20266

各办学单位: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苏联院〔202115号),学院首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课指委”)已履职期满,应按期换届。经广泛征求意见、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设立20个专指委、8个课指委(具体名单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现就做好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任委员单位申报

(一)申报数量。每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主任委员单位。申报主任委员单位落选的学校,可择优纳入相应副主任委员单位候选名单。

(二)主任委员单位申报条件。在相应专业(课程)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拥有五年制高职专业相关的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相关专业(课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具有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或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业务骨干;对学院工作积极性高,能够牵头统筹该专业(课程)领域的规划、改革与指导服务工作;原则上应单独设立秘书处。担任过原专指委、课指委主任委员单位且工作出色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主任委员条件。由主任委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具有高级职称,在五年制高职教育领域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秘书长条件。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人选要有水平、有热情、有公心,能够投入足够精力牵头统筹专指委各项事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单位专业系部主任或在职在岗的专职人员担任;公共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单位教学副校长或在职在岗的专职人员担任。

二、副主任委员单位申报

(一)申报数量。每校可申报不超过3个副主任委员单位。

(二)副主任委员单位条件。在相应专业(课程)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拥有五年制高职专业相关的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基础;能够积极配合主任委员单位,主动参与该专业(课程)建设规划、改革创新和质量提升等工作。

(三)副主任委员条件。一般由副主任委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所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主任委员单位。填写《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将《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盖章版纸质稿3份、盖章版佐证材料1份,于2026320日前寄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稿(含Word版、签字盖章PDF版)在学院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并在综合服务平台填写汇总信息表(操作手册见附件3)。

(二)申报副主任委员。无需提交申报表和佐证材料,于2026320日前在学院综合服务平台填写汇总信息表(操作手册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委员单位确定方式。各专指委、课指委委员单位由开设相应专业或课程的各办学单位自动构成,无需另行申报。各办学单位应指定相关专业或课程的负责人作为参加专指委、课指委活动的代表,负责参与专指委、课指委各项工作。相关人员信息由各办学单位在学院综合服务平台上统一填报,填报方式另行通知。每个办学单位每个专业或每门课程限报1名负责人,该负责人不得在两个及以上的委员会中重复任职。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宋伟,联系电话:025-83335601,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9号楼516室,邮编:210024

附件:1.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设置名单及任务分工表

  2.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

  3.学院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63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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